第三百一十章 野心-《白衣天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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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色沉甸甸地压在成都的上空。
细密的秋雨在夜里斜斜飘落,打在青石板铺就的长街上,渐渐汇聚成两侧的暗流,倒映着沿途屋檐下那几盏昏黄飘摇的风灯。
一辆没有任何标识的马车,在空荡荡的街道上缓缓碾过积水。
李煊宸坐在车厢里。
他的大半身子都隐没在黑暗之中,双手攥着锦缎袍服,脸色比这无星无月的秋雨夜还要难看几分。
脑海中,就像是有一个疯魔了的戏子,正在不知疲倦地反复唱着同一句词。
“殿下,您...想当蜀王吗?”
那声音温婉悦耳,甚至带着几分女子特有的轻柔,但此刻回荡在李煊宸的耳畔,却震得他三魂七魄彷佛都在战栗。
他想当蜀王么?
--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,连他自己都未曾问过他自己。
所以他当然给不出答案,只能狼狈地逃离了那座酒楼,连二哥交代的去打听打听那尘松老道底细的嘱咐都忘得一干二净。
马车在一个颠簸中停了下来。
“主子,到了。”车外传来心腹车夫的声音。
李煊宸又在黑暗里做了许久,才将那张因为恐惧、扎而又扭曲的脸庞重新隐藏在惯常的冷漠与散漫之下。
他掀开车帘,迎上来的仆役撑起伞,遮在了他的头顶。
李煊宸下了车,抬起头,匍匐在黑夜中的建筑群落映入了他的眼帘。
蜀王府。
高耸的朱色大门,两尊用整块汉白玉雕琢而成的石狮,在风雨的侵蚀下依然怒目圆睁,冷冷地注视着每一个靠近的生灵。
大门两侧,披坚执锐的王府甲士泥塑木雕般站立在雨中,雨水顺着他们铁甲缝隙流淌而下,却没人动弹一步,只剩肃杀。
这是最为显赫的门庭,无数人为你的一道命令而奔走,你甚至不需要多嘱咐什么,这个天下,这个世道,自然而然地便会为你提供一切,敞开一切。
这就是权力。
李煊宸在心里默默地说着。
他迈步走上石阶,甲士们齐刷刷地单膝跪地,李煊宸没有理会,径直跨过门槛。
一重重府门,一条条夹道,一处处雕梁画栋却又死气沉沉的院落。
从小到大,他在这座巨大的牢笼里走过了无数次,但从来没有哪一次,像今夜这般,觉得每一块砖石、每一片琉璃瓦,都散着一种诱惑力。
想不想当蜀王?
说不想,那是自欺欺人的鬼话。
身为大乾李氏的子孙,身为这实封藩王的嫡出血脉,从小在这等穷极奢华的锦衣玉食中泡大,他比这世上九成九的人,都更明白权力的滋味。
大乾立国两百余年,那套宗室制度,早就把所有的皇亲国戚养成了一群只知道伸手要钱的废物。只要身上流着那点血,就意味着一辈子不用劳作,就能坐享其成。
但那只是对普通的皇室成员而言。
对于藩王,尤其是像蜀王这种坐拥天险、天高皇帝远的实封藩王来说,权力,绝不仅仅是多吃几口肉、多穿几件绫罗绸缎那么简单。
那是真正的生杀予夺!
那是整个巴山蜀水,数百万子民的生死枯荣,皆悬于一念之间的绝顶快感!
尤其是如今。
外面的天下已经乱成一团,中原饿殍遍野,荆楚战火连天,江南更是群魔乱舞。
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乱世,若是能坐上那个位置,退,可以凭借着夔门天险、剑阁雄关,将所有的战火挡在门外,继续在这天府之国里安享天平,保一世的富贵安宁;
进,若是再大胆一些,则可以凭借蜀地两百年积攒下来的殷实底蕴,操练兵马,伺机东出,在这乱世的棋盘上,去争一争那无上的荣光!
怎么可能没有仰望过那个位置?
无数个难眠的深夜,他也曾在睡梦中,穿着那一身藩王衮服,坐在那张象征着蜀地最高权柄的王椅上,看着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文臣武将,像狗一样匍匐在自己的脚下。
可是,梦醒之后呢?
只剩下冰冷和恐惧。
他生得太晚了。
且不说上面还有两个比他年长的哥哥,单单是父王对他的态度,就已经将那扇通往权力的大门,死死地锁上了。
蜀王重规矩,重礼法,喜欢的是那种能够撑起藩王威仪的沉稳性子,而他李煊宸,自幼便对那些枯燥的经史子集提不起兴趣,反而喜欢流连于市井,喜欢琴棋书画那些被父王视为“奇技淫巧”的玩意儿。
父王看他的眼神,从来都是毫不掩饰的失望和冷漠。
没有长幼之序,没有父皇之宠。
拿什么去争?
所以,他很小的时候,便聪明地绝了那个念想。
他开始用一层厚厚的伪装,将自己包裹起来,他装作胸无大志,装作风流散漫,他抗拒卷入任何关于王府权力的斗争中,无论是大哥的拉拢,还是二哥的试探,他都用装傻充愣给挡了回去。
他只求等这老天爷收了父王,等大哥袭了爵位,他就能顺理成章地被封个郡王,去自己的封地上,安安稳稳地度过余生。
不求醒掌天下权,但求醉卧美人膝,这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了吧?
可是...
李煊宸推开了自己院落的门,挥退了所有想要上前伺候的下人,独自一人,走进书房。
他没有点灯。
就这么跌坐在椅上,将脸深深地埋进了双手之中。
可是,旁人不给他这个机会啊!
生在这藩王世系,生在这吃人的王府里,他早就看透了。
这府里,只有两种人能过得快活。
一种,是像大哥李煊逸那样的人。
他生下来,就因为比二哥早从娘胎里出来半柱香的时间,便理所当然地拥有了一切。
世子之位,名臣教导,百官拥戴。
他什么都不需要去抢,他只需要戴着那副宽厚仁恕的面具,坐在那里,对着所有人微笑,恩威并施。
李煊宸记得很清楚,那是他十二岁那年。
王府里有一个负责采买的管事,贪墨了府里的一笔银两,事情败露后,那管事被押到了大哥面前。
大哥当时是怎么做的?
他没有发怒,反而亲自走下台阶,将那吓得瘫软在地的管事扶了起来,他温和地询问那管事家中的老母是否安康,询问他是否是因为家中急用钱才走上了错路。
那管事感动得痛哭流涕,连连磕头。
大哥不仅没有罚他,反而从自己的私库里拿出一笔银子,赏赐给了那管事,说念他往日辛劳,让他拿着银子回家奉养老母。
那一幕,让在场的所有官员和将领都为之动容,纷纷赞叹世子仁厚如天,有古圣君之风。
可是,只有躲在角落里的李煊宸看到了。
三天后,那个带着银子回乡的管事,在途径一条河时,“不慎”落水,连同那笔银子一起,喂了江里的鱼。
为什么?因为那管事贪墨的钱里,有一部分,是替大哥手底下的某个心腹官员遮掩的亏空。
大哥宽恕他,是为了名声;杀他,是为了灭口。
这种人,生来就是为了那个位置准备的,他只要不犯错,未来板上钉钉就能坐稳蜀王的宝座,他当然快活。
而另一种人。
则是像二哥李煊赫那样。
因为那半柱香的差距,他失去了原本可能属于他的一切,他不甘心,他嫉妒,那种怨毒,在他心里疯狂滋长,将他彻底扭曲成了一个怪物。
为了达到目的,他不择手段。
拉拢武将,贿赂文官,结交草莽,在父王面前装出孝顺的模样,背地里却疯狂地安插眼线、铲除异己。
李煊宸同样记得,也是在十二岁那年。
父王赏赐给了三兄弟一人一只珍贵的西域猎隼。
大哥的那只,被他精心供养在华丽的笼子里,逢人便夸耀父王的恩赐。
而二哥呢?
二哥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,当着李煊宸的面,徒手生生地拔光了那只猎隼身上所有的羽毛,然后听着那畜生发出凄厉的惨叫,一点一点地,折断了它的双翼,最后踩碎了它的脑袋。
二哥当时看着满手的鲜血,笑得那般残忍。
他说:“老三你看,不属于我的东西,既然我得不到,那我就毁了它,谁也别想痛快。”
二哥活在仇恨和野心里,他不后悔自己所作的任何恶,他享受那种撕咬的快感,所以,他也快活。
只有自己。
只有他李煊宸这样的人,最痛苦。
他不上不下。
他没有大哥那种理所当然的底气和城府,也没有二哥那种阴毒至极、不择手段的疯狂。
他性格软弱,却偏偏又有些能多少看透局势的小聪明。
他看得清大哥的伪善,看得懂二哥的残忍,他知道这王府里每一张笑脸背后藏着的刀子,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,装作什么都不懂。
清醒地看着自己深陷在这个烂泥潭里,看着那两个兄长为了权力而厮杀,看着父王明明一切都知道却放任两个儿子勾心斗角,大概是把这当成了挑选与磨炼。
而他李煊宸,却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。
“为什么?”
黑暗的书房里,李煊宸突然发出一声嘶吼。
他站起身,一把将案几上的笔墨纸砚统统扫落在地!
“为什么?!”
“为什么都想要逼我去掺和?!”
李煊宸在书房里疯狂地踱步,像一只要咬人的狗。
他不想争!他真的不想争!他只想守着自己那点可怜的秘密,苟且偷生!
可是二哥不仅毁了一切,还要拿刀逼着他去当那个对付大哥的出头鸟!
“又为什么?!”
李煊宸停下脚步,双手抓着自己的头发,眼底布满骇人血丝。
“为什么,那个女人,那个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的女人,会那般轻描淡写地,用一句话,就勾动了我心里埋得最深的东西?!”
那句话,就像是一把铁钩,从他的心底,硬生生地将那被他深埋了许多年、名为“野心”的东西,连皮带肉地给钩了出来!
李煊宸坐立不安。
他一会儿走到窗前,看着外面漆黑的夜雨,咬牙切齿地恨不能将二哥生吞活剥;
一会儿又走到那张椅前,伸出手,颤抖着抚摸着那扶手,心脏狂跳,脑海中全是他坐上蜀王宝座,将大哥二哥踩在脚下的画面。
贪婪。
恐惧。
怨毒。
无力。
无数种情绪在他的胸腔里来回撕扯,几乎要将他整个人撑得炸裂开来。
就在他即将陷入癫狂的边缘时。
“叩叩叩。”
书房的门,被人轻轻地敲响了。
李煊宸转过身。
“谁?!”他嘶哑着嗓子问道。
门外传来了东院管事的声音:“殿下,府外来了个人,求见殿下。”
“我今天谁也不见!滚!”李煊宸暴躁地吼道。
“可是...殿下,”管事的声音有些迟疑,“来的是个女子,穿着一身青衣,她没有递拜帖,只是大大方方地说...是应邀而来。”
李煊宸的身子晃了晃。
他当然知道她是谁!
除了今天酒楼里那个在他耳边种下魔障的女子,还能有谁?!
她怎么敢...她怎么敢找到蜀王府来!
见门内迟迟没有答复,门外管事顿了顿,小心翼翼道:“想必...又是哪个痴心妄想想要攀附殿下的女子吧,要不要让小的去...打发了?”
这句话倒是让原本恐惧至极的李煊宸,脑子前所未有地清明起来。
他想起了今天那场荒诞的宴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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