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任平生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,双手插兜,慢悠悠的走在魔都戏剧学院里。 林庚新知道他在魔都后,便打来电话,说有些事想当面请他吃个饭聊聊。 看着路边三三两两抱着书本,眼神里透着清澈愚蠢的大学生,任平生恍惚了一下。 如果上辈子没有被那些所谓的“艺术和文艺女青”骗光家底,或许也会像他们一样,满眼都是对未来的憧憬吧。 可惜,没如果。 他那23岁的皮囊下,装的是一个被社会毒打得千疮百孔的四十岁灵魂。 那些不切实际的青春幻梦,早就被他亲手掐死在重生的第一天了。 循着篮球场的方向走过去,大老远就听见一阵嚣张的东北音。 “传啊!夫仔你特么倒是传球啊!哥这位置空得能八步上篮了!” 任平生走近一看,场上有六个人正在打半场。 林庚新穿着件单薄的球衣,瘦高的个子在人群里格外显眼,正张牙舞爪的要球。 回合结束的间隙。 “林狗!”任平生在场边喊了一嗓子。 林庚新回头,眼睛一亮,直接跑过来。 “生哥,你来了!” 他转身冲着场上那帮大汗淋漓的兄弟招手,“来来来,给你们介绍一下,这就是我跟你们说的任导!” 几个男生停下来,好奇的打量着这个跟他们年纪差不多,但气场明显沉稳许多的年轻导演。 “生哥,这是夫仔,桨劲夫,大一的,”林庚新搂着旁边一个满身腱子肉的阳光大男孩。 任平生点了点头,“这身材,以后要是不去打拳,属实是有些屈才了。” 目光扫过另外两人。 一个长得挺清秀,后世好像演过什么古装剧,叫魏千翔。 而另一个... 任平生看着那个留着寸头,眉宇间透着股浑然天成的倒霉气质,身上还穿着件中二黄色运动服的男生,眼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。 金甲战士? 爱情公寓最有种的男人,张大炮? “这是李嘉航,大三的,刚拍完个特摄剧回来,正愁没戏接呢,”林庚新介绍着几位兄弟的情况。 李嘉航有些腼腆的笑了笑,“任导好。” 第(1/3)页